九步天涯IP属地:四川·乐山 发布于46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(ping)作为音集协代理总(zong)干事,同(🌴)时也是北京鸟(🖐)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(gong)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(🦕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(ji)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(🧓)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(♍)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(🕜)(dou)记者查(cha)询天眼查(🙌)及中国裁判文书(👇)网发现,近年(nian)来由(you)鸟人公司向(xiang)等(🎴)娱乐场所(🔺)发(fa)起的版权诉(🎌)讼高达(da)千(qian)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(🤴)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(🏡)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(ru)音集(ji)协的账(zhang)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(kan)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(📮)都记者留意(👹)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(🌘)公司要求一家会所(🐵)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(🛫)音乐电视作品(🐘)的侵权,并(bing)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(yu)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(🍖)(qi)诉(⬅)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(⛩)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(li)》第(💅)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(zhong)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(xie)会;本(💤)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shi)否(fou)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(⌚)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