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乐的小树IP属地:陕西·宝鸡 发布于35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(shi)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(👱)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(tong)过音(😦)集协,向收取版权(👯)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(wang)发现,近(😷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yu)乐场所(🔪)发起的(⛺)版权(quan)诉讼(song)高达千(qian)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(✡)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(ji)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(😟)向(xiang)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(🌱)公司(si)所有,而无需纳(na)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(jie)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(jiao)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(bian)为其个人公司(si)谋取私(🍒)利。 ”南都(🚉)记者留意到,年月(yue)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(qiu)一家会(⚓)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(💧)乐(🍴)电视(shi)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(🍈)的赔偿费用(yong)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(🛬)协(🌨)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(jian)中(🍉)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(🍨)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(🍈)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(🕚)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(😴)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(chang)》的制作人(ren)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(👧)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(🐘)人(ren)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