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少红IP属地:贵州·黔西南 发布于28分钟前
向着宵夜的方向但(🛐)值得注意(🥫)的(de)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(♟)指出(📡)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(😻)鸟人艺术推广有(you)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(🏢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(📇)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(li)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(🏕)音集协,向(xiang)收(shou)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(tian)眼查及中(🧝)国裁判文书(🎲)(shu)网(👻)发(🤶)现,近年来由鸟(niao)人(🧒)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(su)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(ji)协代理,那么应(ying)由音集协负(fu)责向索赔”,上述(🕒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(🛵)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(ge)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(su)讼最终(🔫)以(yi)和解收尾,和解(jie)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(yi)看(kan)出周亚平利用(😻)职务之便(bian)为其个人公司(🕗)(si)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(👞)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(cai)判文书网公布的(⛎)一(🏛)份民事判决书(shu)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(🤫)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(dian)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(🍁)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(👍)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(jian)中(🗑)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(li)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(yuan)告应为中国音像著(🧝)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(😡)权无证据证(zheng)实。